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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住建局关于衢州润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十二家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来源:局住房处 时间:2016-4-25 9:02:00 作者:局住房处 阅读 1506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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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我局组织专家对衢州金泰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申报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材料进行了审查。为保证评审质量,增加工作的透明度,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截止期为2016年4月29日。
审查意见中要求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核实的,由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实审查后报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窗口;申报企业对审查意见有疑义需要申诉的,可提供书面说明材料经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窗口。各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实、申诉情况要行文上报,并在相关复印件加盖原件已核专用章(必须要有审查签名)。核实、申诉材料必须于2016年4月29日前报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窗口,逾期不予受理。核实、申诉只能对原上报材料进行解释说明,不得另加人员、业绩等任何材料。
任何单位及个人对企业申请材料真实性或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于2016年4月29日前(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有具体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窗口(衢州市西区花园东大道169号)。
邮政编码:324000
联系电话:0570-3890116 监督电话: 0570-3023459
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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